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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想寫輕小說的朋友

可以參考一下這篇後記

 

志在當作家的人應該會懂,寫作最有趣的部分是埋下伏筆;最痛苦的部分則是將故事收尾。

想當輕小說作家或漫畫家而開始創作故事的人非常多,不過能將故事收尾的人其實很少。

寫短篇,就必須在每一回重複那樣的步驟。

有能力將故事收尾的人,會讓我相當尊敬。

比如在「殭屍」第一集中,春奈會有褐色頭髮又取日本名字,是因為她是混血兒;出現在醫院的大藍鯨其實是要找京子─構思這些環節時是最有趣的。

而現在我做的已經不是埋設伏筆,而是將伏筆收攏的作業了。

本來在第七集亮相的惡魔男爵女兒,下一集能不能讓她出場?

我沒想到故事能延續這麼九,伏筆也拖得越來越長,盡管可能都沒有人記得,那部分就繼續用「因為故事是我高中時編出來的」當藉口好了─

就這層意義來說,寫新作是很有趣的。

我在設計角色時,會幫他們各自安排一段過去。

他們是如何活過來的、有什麼價值觀、和主角等人認識後又有怎樣的改變,這些在我下筆前都會一次想好。

照現在的風氣,假如有三人一組的角色陣容,其中一個就會是沉默寡言的類型啊。

雖然那倒沒關係,不過沉默型角色,在過去發生什麼才變得沉默─ 我覺得常會看到作者沒有對此著墨的狀況。

那個角色為何會沉默? 發生過什麼事? 是受了周遭影響? 或者是被家人影響? 

我並不想創造毫無背景的沉默型角色。

.... 

....

創作漫畫或輕小說第一集之際,需要幾項要素,其中之一就是「什麼都不懂的人」。

這個「什麼都不懂的人」,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。

因為讀者正是「什麼都不懂的人」。

讀者要透過「什麼都不懂的人」,一起認識故事中的世界。

舉例來說,像是「主角轉學過來」的套路。

故事會從主角不認識那座城市、那間學校以及登場角色的狀況下開始。

主角等於闖進了作品的世界觀裡─ 和讀者一起。

藉著那種方式,就能將感情逐步投入在其中。

然而,我卻編出了過去。

主角和女主角都有。

他們各自處在「已經熟知的那個世界」的狀態。

對特殊能力的存在、用途、都市機能以及一切,都了然於心。

這樣一來,我想就不容易投入感情了吧。

而我刻意不去修改。

呃,其實是應該修改的。畢竟那個世界的常識,已經跳脫了讀者的生活常識,非得讓讀者和角色一起去認識那些才行。

那就是我們從小一直看到現在的「王道」吧。

我常被書迷問到: 「怎樣才能寫出賣座的故事?」

我的答案,是這麼回應的:「要具有衝擊性的設定,以及普通的故事情節吧。」

這屬於個人論點,不過對於具衝擊性的設定,我的定義是「讀了會想告訴別人」。

和別人聊到那部作品時,會想介紹、表達出來的部分。沒有這一環就不會賣座。

也就是: 感覺這套設定不錯耶,要不要實際獨獨看作品? 於是─

「什麼嘛,劇情就是這樣演阿?」大家有沒有如此想過的經驗?

那就是正確答案。要讓故事賣座,就該那樣做。

結果賣座的東西就是王道,那是會讓人覺得「這我也寫得出來」的作品。

《殭屍》也是希望讓讀者認為「既然這也能得獎,我也來寫看看吧」才寫出來的。

所以,大家也放手頭港新人獎吧! 要表達的差不多就是這種訊息。

但是很遺憾的,下一部作品並不一樣。

就這層意義而言,這次我採取了冒險的方針。

至於要提到有不有趣,我從來都不認為自己的作品有趣。

因為對我來說,所謂的「有趣」,必須是「超出我想像的東西」。

不過─ 我有將心思放在衝擊性這一點。

 

主角、女主角、所有角色身上都有一件瞞著他人的事情。

 

我想這應該算是一個爆點。

為了製造出那樣的情況,我替所有角色設定了過去。

這樣就無法走「主角轉學過來然後能力覺醒」的套路。

總之,內容也因此變得挺複雜就是了。

為什麼要那樣做?

那是因為,我並沒有替殭屍步設定多了不起的過去。

步這個角色有他的過去,然而,那對吸血忍者和韋莉耶來說都毫無關係。

不僅限於我的作品,要是各位讀者有接觸某部作品,而且感覺到「這裡不是該這樣演才對嗎?」,請務必想想看「作者為何沒有那樣寫」。我覺得那也是一種享受作品的方式。

不過提作家的這些內情啦,報告一下有趣的近況就好了─ 各位是不是也這樣認為?

那同樣是一種王道啦。

我深切覺得就該那樣。

 

以上摘錄自  這樣算是殭屍嗎 第13集- 作者後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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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明神彧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